考生們和家長在查詢藝考填報規則時,經常會看到“按綜合分投檔”,那綜合分到底是指什么?綜合分填報難點又有哪些呢?
首先,綜合分是指藝術類考生的投檔分數是由專業成績和文化課成績和按一定的比例計算得出,最終按照綜合分從高到低排序依次錄取,是大部分高校錄取的依據。
其次,因為各省、各院校的招生政策不同,每個省份和學校的綜合計算公式以及規則也有所不同,有些省份的綜合分公式高達幾十個,這些都是在增加考生們計算綜合分的難度。
下面我們來匯總各個省份的綜合分公式以及規則!
1.音樂類,舞蹈類,影視表演本科:專業成績投檔
2.美術類,播音主持本科:文化成績/750×300×30%+專業成績×70%
3.編導類本科:文化成績+專業成績
1.戲劇與影視學類(廣播電視編導,播音與主持藝術):文化成績與+專業統考成績
2.美術與設計學類,音樂學類,戲劇與影視學類(表演):
文化成績×40%+專業統考成績×60%×2
3.舞蹈學類,戲劇與影視學類(服裝表演):專業成績投檔
(1)美術與設計學類專專業:
(文化成績×30%)+(專業成績/450×750×70%)
(2)戲劇影視文學(廣播電視編導)專業,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
(文化成績×70%)+(專業成績/200×750×30%)
1.美術類,廣播電視編導專業:
[(高考文化分/文化滿分)×0.6+(專業分/專業滿分)×0.4]×750
2.音樂類:專業成績投檔
1.統考模塊一、二、三、六:
綜合分1=專業成績/專業滿分×300+文化成績/文化滿分×700
2.統考模塊四、五、七、八:
綜合分2=專業成績/專業滿分×700+文化成績/文化滿分×300
省統考綜合分控制線的劃定使用專業課省統考成績錄取的各批次均采用綜合分投檔為維護考生利益,確保院校生源質量,在專業課成績合格、文化成績達線的基礎上,將在錄取投檔前依據各模塊的招生計劃和生源情況,按一定比例分別劃定各模塊各批次綜合分錄取控制分數線本科批原則上按計劃數的120%、專科批原則上按計劃數的150%劃定,若生源不足則根據實際情況劃定。
省內院校(不含經教育部批準的部分獨立設置的本科藝術院校)的藝術類專業錄取規則為:在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和專業課成績均合格的基礎上。
1.各藝術類專業均不得采取將高考文化課和專業課成績各自按一定比例折算形成綜合成績的方式排序錄取。
2.美術類、音樂類、舞蹈類專業及其他藝術類專業的錄取規則為按照專業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專業課成績相同時按高考文化課成績及位次由高到低依次錄取;
3.播音編導類專業按照高考文化課成績及位次從高到低錄取,考生位次相同時按專業課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錄取;
本科藝術類A段:按照考生填報的院校志愿,將高考總分分別達到我區藝術各類文化課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且藝術統考成績合格(不含戲劇與影視學類)的考生檔案,全部投放給院校,由院校依據本校《招生簡章》中向社會公布的錄取規則擇優錄取。
本科藝術類B段:實行平行志愿投檔錄取模式高考總分分別達到我區藝術各類文化課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且藝術統考成績合格,分專業大類,按綜合分成績排序,綜合分成績按全國統一高考總分占30%、自治區藝術專業統考成績(按總分750分折算)占70%的比例計算,遵循考生志愿,分藝術文、藝術理,按音樂學類、舞蹈學類和美術與設計學類等三個專業大類分別投檔,投檔比例為1:1考生綜合分成績相同時,按自治區藝術專業統考成績排序,藝術專業統考成績相同時,按高考文化課總分、語文、外語單科成績順序排序由院校依據本校《招生簡章》中向社會公布的錄取規則擇優錄取。
本科藝術類C段、高職(專科)院校藝術專業:按照考生填報的院校志愿,將高考總分分別達到我區藝術各類文化課同批次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或資格線),且藝術統考成績合格(不含戲劇與影視學類)的考生檔案,全部投放給院校,由院校依據本校《招生章程》中向社會公布的錄取規則擇優錄取。
對院校《招生章程》中明確執行各省相關規定的區外院校,在我區藝術類專業招生錄取規則為按照綜合分成績排序,擇優錄取,綜合分成績按高考總分占30%、藝術專業成績(按總分750分折算)占70%的比例計算。
1.美術與設計學類:
專業課成績/專業課滿分×750×60%+文化課成績(含照顧政策分)×40%
2.音樂學類:
專業課成績/專業課滿分×750×60%+文化課成績(含照顧政策分)×40%
3.戲劇與影視學類:
專業課成績/專業課滿分×750×30%+文化課成績(含照顧政策分)×70%
4.舞蹈學類:
專業課成績/專業課滿分×750*60%+文化課成績(含照顧政策分)×40%
5.書法學:
專業課成績/專業課滿分×750×60%+文化課成績(含照顧政策分)×40%
戲劇與影視類:專業成績投檔
美術與設計類:專業成績投檔
音樂類:專業成績投檔
書法學:專業成績投檔
舞蹈類:專業成績投檔
對于使用我區統考成績錄取的專業,我區網報志愿系統可提供第一專業志愿的四種排序方法的排名信息,填報志愿時考生根據所填報高校的錄取規則選擇相應的排序方法,從而了解本人在所報高校、專業的排名建議高校美術類、音樂類、編導類專業使用我區統考成績進行錄取,并明確錄取規則按以下4種排序方式之一錄取:
1.按統考成績排序;
2.按文化課成績(含高考加分,下同)排序;
3.按文化課成績×60%+統考成績×40%排序
4.按文化課成績×40%+統考成績×60%排序;
云南省藝術類專業平行志愿錄取排序成績有以下六種計算方式,院校在編制計劃時每一個招生專業對應其中一種計算排序成績方式。
1.按照文化總成績(含照顧分)/文化滿分×70+專業成績/專業滿分×30排序從高到低錄取;
2.按照文化總成績(含照顧分)/文化滿分×30+專業成績/專業滿分×70排序從高到低錄取;
3.按照文化總成績(含照顧分)+專業成績排序從高到低錄取;
4.按照文化總成績(含照顧分)/文化滿分×50+專業成績/專業滿分×50排序從高到低錄取;
5.按專業成績排序從高到低錄取。
6.按文化總成績(含照顧分)排序從高到低錄取;
排序中出現計算結果相同時,按專業分從高到低排序;如專業分相同,則按文化總成績(含照顧分)超出該批次文化最低控制線的分值從高到低排序;如果超出該批次文化最低控制線的分值相同,則按照顧加分分值排序(優先錄取照顧加分分值較低考生);如果照顧加分分值相同,則按語文、數學、綜合、外語各項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逐項比較,并按比較結果排列出先后順序;如果所有科目分值都相同,則按同分數考生處理。
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原則上應使用全區藝術統考成績作為錄取的專業成績依據投檔錄取時,使用全區藝術統考成績錄取的專業實行平行志愿,對高考總分和相應科目全區藝術統考成績均上線的考生,按綜合分投檔綜合分計算公式為:高考總分×30%+藝術成績×(750/300)×70%綜合分相同時,按相應藝術專業類別的統考成績排序,相應藝術專業類別的統考成績也相同時,按高考總分排序。全區藝術統考已涵蓋的藝術類本科專業,高校一般應直接使用統考成績作為考生的專業考試成績,全區藝術統考未涵蓋的藝術類專業,經院校申請,自治區招生考試院審核同意后,由高校自行組織專業考試,或采用經自治區招生考試院同意后認可的其他院校同層次、同專業的考試成績。區內高校(廣西藝術學院除外)、區外民辦高校、獨立學院(經教育部批準可跨省組織校考的部分藝術類專業除外)和高職(專科)院校的藝術類專業錄取時,必須使用全區藝術統考成績。
音樂類、書法類、美術類和舞蹈類統考院校(專業)投檔總分750分,以普通高考文化課總分和術科統考分數合成的總分排序情況投檔,總分合成計算公式為:文化課成績×40%+術科統考成績×2.5×60%。
廣播電視編導類統考院校(專業)投檔總分750分,以普通高考文化課總分和術科統考分數合成的總分排序情況進行投檔。
總分合成計算公式為:考生總分=文化課成績×60%+專業統考成績×2.5×40%。
平行志愿投檔原則:采取“多類兼報,位次優先,遵循志愿,一輪投檔”的辦法,即使用我省專業統考成績,專業統考成績相同按高考文化合計總分位次排序,文化合計總分位次相同藝術(文)考生優先。投檔時原則上按招生計劃數100%的比例向招生院校投放檔案。
順序志愿按照“志愿優先”的原則進行投檔,按照各個院校的投檔公式計算綜合分。平行志愿綜合分計算公式:
1.戲劇與影視學類,播音與主持藝術:
文化成績(含政策性加分)×0.7+(專業成績/專業滿分)×750×0.3
2.美術類,音樂類(含聲樂類和器樂類),舞蹈類,書法學,服裝表演類:
文化成績(含政策性加分)×0.3+(專業成績/專業滿分)×750×0.7
3.航空服務藝術與管理:文化成績投檔
本科批第一階段、高職(專科)批第一階段平行志愿按以下方式投檔,其中文化課成績含高考加分:
1.表演專業、舞蹈學專業、舞蹈編導專業:專業課成績投檔
2.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文化課成績/文化課總分×100×50%+專業課成績/專業課總分×100×50%
3.戲劇影視文學專業、廣播電視編導專業:如安排在藝術類批次招生,按文化課成績投檔
4.美術學類和設計學類專業:文化課成績/2+專業課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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